萧合党委〔2017〕43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系统党组织星级评定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的意见
各直属党(总)支部:
根据区委组织部相关文件要求,现就认真做好2017年度我系统党组织星级评定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通过实施党内“双评”,夯实基层基础;认真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不合格党员处置,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规范化管理,从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内容
1.党组织星级评定
党组织星级评定要按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标准,结合企业特点,科学设置星级评定指标,客观公正进行星级评定,并分星级抓好整改提高。星级评定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五星级党(总)支部由区联社党委在四星级党(总)支部中通过联评产生,比例一般不超过所辖党组织总数的15%,90分以上为四星级;80—89分为三星级;70—79分为二星级;60—69分为一星级;60分以下及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无星。区联社党委将根据年度星级评定情况及时增星摘星,实行动态管理,发挥星级评定的激励作用和星级标准的导向作用。
2.党员先锋指数考评
要根据“先锋基本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反向扣分指数”的模式,对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方面的表现进行量化评分,促使党员增强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先锋基本指数共计80分,正向加分指数和反向扣分指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加分后党员先锋指数总体评价最高分为100分,扣分后总体评价最低分为0分。各党(总)支部也可根据工作实际,对党员先锋指数指标作进一步细化。原则上先锋党员须在90分以上,人数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0%,并注意从不同类别党员中确定合理数量,具体人数核定详见区联社先进评比文件;60—89分评为合格党员;60分以下和存在违反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正在处分期内及当年内不参加党员固定日活动6次以上等情形的评为不合格党员,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置。
三、方法步骤
1.组织准备阶段(时间:1月2日—1月5日)
主要工作:一是要根据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双评”工作方案;二是要召开好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组织党员加强对十九大精神和新党章的学习,做好“双评”工作动员;三是要核对确定先锋指数考评参评对象,将本年度内受到党纪处分和确认为失联的党员直接列为不合格党员,不列入评议对象。
2.民主评议阶段(时间:1月6日—1月13日)
主要工作:一是基层党组织围绕本单位中心任务和任期工作目标,向全体党员报告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征求意见,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提出新一年工作的努力方向;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评议基层党组织工作,初步评星定级;三是组织党员对照先锋指数考评表、不合格党员的评定标准以及党员公开承诺、践诺情况,进行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四是党员结合本单位工作目标和岗位实际,提出新一轮公开承诺内容。
3.组织审定阶段(时间:1月14日—1月19日)
主要工作:一是基层党组织对“双评”情况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初步评定本党组织星级,提出每位党员先锋指数的组织意见,并将结果上报区联社党委;二是区联社党委对“双评”情况进行汇总讨论,评定各基层党组织星级,审定基层党组织提出的先锋党员意见,提出五星级党组织、无星级党组织和不合格党员组织意见;三是对确定为五星级、无星级党组织和不合格党员的,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四是通过适当的形式及时公开党组织星级评定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结果,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得分情况要反馈给党员本人。
4.整改提高阶段(时间:1月20日—1月25日)
主要工作:一是各党组织根据自身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整改措施和争星方案。五星级、四星级党(总)支部重在巩固提高,高位求进,打造示范品牌;三星级党(总)支部重在查漏补缺,比学赶超,推动全面提升;二星级、一星级党(总)支部重在弥补短板,改进工作,实现增星晋级;无星级党(总)支部重在突破瓶颈,破解难题。对无星级党(总)支部要找出问题原因,区分不同情况,对党(总)支部书记或分管负责同志开展谈心谈话、诫勉、降低考核等次、调整岗位等组织处理。二是对考评为合格党员的,要结合党员政治生日勉励等制度,给予鼓励引导,促使他们比学赶超、争先晋位;对确定为不合格党员,根据《关于深化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对其做好帮扶教育和整顿转化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党组织要切实提高对“双评”工作的思想认识,通过三会一课、固定主题党日等形式及时传达开展党内“双评”工作的有关精神,深入理解和掌握党组织星级评定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的要点和程序要求,对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要求,细化方案,扎实开展党内“双评”工作。
2.发扬民主,注重实效。开展党内“双评”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参加评议的群众代表数量一般控制在党员总数的20%左右,最少不低于5人。要充分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广开言路,真心诚意地听取广大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努力加以改进,通过“双评”促使基层党组织的各项任务得到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得到有效促进。
3.严格要求,确保质量。党组织“双评”开展率要求达到100%,党员参加学习和评议要达到95%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所在党组织的民主评议,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内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2017年度系统党内“双评”工作要求在2018年1月25日前完成,并将“双评”工作总结和“双评”情况统计表、无星级党组织、不合格党员登记表等有关材料一并报区联社人事部。五星党(总)支部在党(总)支部书记联评会议时推荐产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参考标准
2、无星级党组织情况登记表
3、党员先锋指数考评表
4、不合格党员登记表
5、区供销联社2017年度先锋党员登记表
6、区供销联社2017年度党内双评工作统计表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抄送:区委组织部。 萧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17年12月30日印发